包含榷的词语
- 76、榷醋:对醋实行征税。
- 77、榷场:宋、辽、金、元时在边境所设的同邻国互市的市场。场内贸易由官吏主持,除官营外,商人需纳税、交牙钱,领得证明文件方能交易。宋苏轼《论高丽买书利害札子》:“臣闻河北榷场,禁出文书,其法甚严,徒以契丹故也。”《金史·食货志五》:“榷场,与敌国互市之所也。”明沉德符《野获编·户部·海上市舶司》:“而宋之南渡,其利尤溥,自和好后,与金国博易,三处榷场,其岁入百餘万緡。”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四编第二章第八节:“宋金战争停止时,双方都在淮河沿岸及西部边地设立贸易的市场,称为‘榷场’。”
- 78、榷场局: 1.管理榷场事务的官署。
- 79、榷茶:官府对茶叶实行征税、管制、专卖的措施。
- 80、榷酒征茶:征收酒茶税。亦泛指苛捐杂税。
- 81、茶榷:茶税。
- 82、采榷:指采矿和征税。明万历中设矿监﹑税监,多任宦官,所至肆虐,吸髓饮血,民不聊生。为明代后期弊政之一。
- 拼音què
- 注音ㄑㄩㄝˋ
- 笔划14
- 繁体榷
- 五笔SPWY
- 五行木
基本释义
名词(1) (形声。从木,寉(hè)声。本义:独木桥)(2) 同本义榷,水榷横木,所以渡者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:两头聚石,以木横架之,故亦名石杠。”榷,独梁也。——《广雅·释室》独木之桥曰榷。——《初学记》(3) 税其擅加杂榷,率一切宜停。——《文献通考》动词(1) 专营,专卖初榷酒酤。——《汉书·武帝纪》自以为国家兴榷筦之利。——《汉书·车千秋传》。注:“榷,谓专其利使入官也。”(2) 又如:榷茶(由官方专卖茶叶,以独占其利);榷货(由官方专卖货物而享专利);榷酤(由官方专利卖酒);榷盐(由官方专卖食盐)(3) 征收;征税 。如:榷收(征收);榷政(征税的事务);榷酒征茶(征收酒茶税。亦泛指苛捐杂税);榷算(征收算赋);榷税(征税);榷课(国家专利税)(4) 商讨,研究 。如:榷略(研讨);榷扬(研讨);榷论(商讨辩论)形容词通“確”。真实乐天知命,榷乎其不可拔也。——《玄儒先生娄寿碑》 [查看更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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