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含谳的词语

  • 26、谳笔: 1.判案文字。
  • 27、谳案: 1.评议案件﹐审理定案。
  • 28、谳词: 1.罪案的判决词。
  • 29、谳员: 1.审理案件的官员。
  • 30、谳刑: 1.判刑。
  • 31、谳疑: 1.议处疑难案件。语出《史记.酷吏列传》﹕"奏谳疑事﹐必豫先为上分别其原。"
  • 32、谳文: 1.向上司申报的议刑之文。
  • 33、谳鼠: 1.《史记.酷吏列传》﹕"其(张汤)父为长安丞﹐出﹐汤为儿守舍。还而鼠盗肉﹐其父怒﹐笞汤。汤掘窟得盗鼠及余肉﹐劾鼠掠治﹐传爰书﹐讯鞫论报﹐并取鼠与肉﹐具狱磔堂下。其父见之﹐视其文辞如老狱吏﹐大惊﹐遂使书狱。"后遂以"谳鼠"为精于治狱之典。
  • 34、谳书: 1.判决书。
  • 35、谳议: 1.议处案件。
  • 36、谳局: 1.古代审理案件的机关。
  • 37、谳讯: 1.审讯。
  • 38、讯谳: 1.审讯定罪。
  • 39、刑谳:议罪定案。
  • 40、三审定谳: 在多次审理以后再定罪。“三”不是实指,指多次。谳:定罪、议罪。定谳:定罪、定案。
  • 41、谳囚: 1.审讯犯人。
  • 42、请谳: 1.古代下级官吏遇到疑难案件不能决断﹐请求上级机关审核定案﹐称为"请谳"。
  • 43、谳箧: 1.放断狱案卷的箱子。
  • 44、考谳:审讯定罪。
  • 45、决谳: 指判案定罪的办法、条文。
  • 46、谳鞫: 1.亦作"谳鞠"。 2.审讯。
  • 47、鞫谳:即审讯与适用法律项分开,由专职官员负责审与判的制度,是宋朝审判制度的特色。在这种制度下,两司独立活动,不得互通信息、协商办案。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司法官吏因缘为奸,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。
  • 48、谳鞠: 1.见"谳鞫"。
  • 49、静谳: 1.审定疑案。 2.使诉讼案件消除。
  • 50、进谳:向皇帝进呈审狱判状。
  • 拼音yàn
  • 注音ㄧㄢˋ
  • 笔划15
  • 繁体
  • 五笔YFMD
  • 五行

基本释义

动词(1) (形声。从言,献声。本义:审判定罪)(2) 同本义主谳者。——清· 方苞《狱中杂记》主谳者亦各罢去(3) 又如:谳词(结案定罪的文书);谳治(审理案件);谳平(审议,平议刑狱);谳事(审理案件);谳囚(审讯犯人);谳案(审理定案)(4) 将案情上报;请示若州郡县所不能决者,谳之廷尉。——《晋书·姚兴载记》(5) 又如:谳奏(将案情向朝廷上报或请示);谳文(向上司申报的议刑公文)(6) 判明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。——《驳复仇议》名词(1) 案件 冬月请治谳,饮酒益精明。——《汉书》(2) 又如:谳牍(判案的案卷)(3) 犯人的供词拷治榜掠,无所得谳。——清· 严有禧《漱华随笔·姜熊狱》 [查看更多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