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法院
拼音: | rén mín fǎ yuàn |
注音: | ㄖㄣˊ ㄇ一ㄣˊ ㄈㄚˇ ㄩㄢˋ |
人民法院的意思
词语解释:
我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。分最高人民法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等。
引证解释:
⒈ 我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。分最高人民法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等。
- 1、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,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。
- 2、第九十一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,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。
- 3、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。
- 4、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,应当制作暂缓执行决定书,并及时送达当事人。
- 5、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,由审判员、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。
- 6、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,可以进行调解。
字义分解
- 拼音rén
- 注音ㄖㄣˊ
- 笔划2
- 繁体人
- 五笔WWWW
- 五行金
(1)(名)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:男~|女~|~们|~类。
(2)(名)每人;一般人:~手一册|~所共知。
(3)(名)指成年人:长大成~。
(4)(名)指某种人:工~|军~|主~|介绍~。
(5)(名)别人:~云亦云|待~诚恳。
(6)(名)指人的品质、性格或名誉:这个同志~很好|他~老实。
(7)(名)指人的身体或意识:这两天~不大舒服。
(8)(名)指人手、人材:我们这里正缺~。
- 拼音mín
- 注音ㄇㄧㄣˊ
- 笔划5
- 繁体民
- 五笔NAV
- 五行水
(1)(名)人民:~办|~变|~兵|吊~代罪|劳~伤财|全~皆兵。
(2)(名)某族的人:藏~|回~。
(3)(名)从事某种职业的人:农~|渔~|牧~。
(4)(名)民间:~歌|~谣。
(5)(名)非军人;非军事的:军~团结|拥政爱~。
- 拼音fǎ
- 注音ㄈㄚˇ
- 笔划8
- 繁体法
- 五笔IFCY
- 五行水
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
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
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
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
(5)姓。
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
与人民法院相关的词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