府佐
拼音: | fǔ zuǒ |
注音: | ㄈㄨˇ ㄗㄨㄛˇ |
府佐的意思
词语解释:
1.指高级官署中的佐治官吏。 2.特指知府的佐贰官。
引证解释:
⒈ 指高级官署中的佐治官吏。
引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三师、三公置府佐,与柱国同。”
⒉ 特指知府的佐贰官。
引清孙承泽《天府广记·鸿胪寺》:“府正官由南廊至前堂,以宾主礼见,由北廊出。府佐及州县正官执报单由南甬道至露臺立。”
国语词典:
帮助知府办事的官吏。
网络解释:
府佐
字义分解
- 拼音fǔ
- 注音ㄈㄨˇ
- 笔划8
- 繁体府
- 五笔YWFI
- 五行水
(1)(名)旧时称官吏办理公事的地方;现在称国家政权机关:官~|政~。
(2)(名)旧时官府收藏文书、财物的地方:~库。
(3)(名)旧时称大官、贵族的住宅;现在也称某些国家元首办公或居住的地方:王~|元首~|总统~。
(4)敬辞;尊称对方的家:贵~。
(5)唐朝至清朝的行政区划;比县高一级:开封~|济南~。
(6)(Fǔ)姓。〈古〉又同“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