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事
拼音:lù shì
注音:ㄌㄨˋ ㄕˋ

录事的意思

词语解释:

录事lùshì

(1) 旧时政府机关中管记录、缮写的小吏

郡录事骇之。——·高启《书博鸡者事》
copyist;an office clerk

国语词典:

职官名。旧时各官署缮写文件的官员。

网络解释:

录事

  • 录事:汉语词汇
  • 录事:中国古代官职
  • 录事 (汉语词汇)

  • 1.指 民国 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。
  • 老舍《赵子曰》第二十:“他说只有文书科有一个录事的缺。”
  • 曹禺《日出》第二幕:“我是大丰银行的录事。”
  • 2. 唐 代 曲江 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。
  • 五代·王定保《唐摭言·散序》:“其日状元与同年相见后,便请一人为録事,其馀主宴、主酒、主乐、探花、主茶之类,咸以其日辟之。”原注:“旧例率以状元为録事。”
  • 五代·王定保《唐摭言·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纪》:“ 崔沆 及第年为主罚録事,同年 卢彖 俯近关宴,坚请假往 洛 下拜庆,既而淹缓久之…… 沆 判之。”
  • 3.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。
  • 唐·皇甫松《醉乡日月·律录事》:“夫律録事者须有饮材……觥録事宜以刚毅木讷之士为之。”
  • 唐·元稹《黄明府诗》序:“小年曾於 解县 连月饮酒,予常为觥録事。曾於 窦少府 厅中,有一人后至,频犯语令,连飞十二觥,不胜其困,逃席而去。”
  • 4.妓女。
  • 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六:“ 苏叔党 政和 中至 东都 ,见妓称‘録事’,太息语 廉宣仲 曰:‘今世一切变古, 唐 以来旧语尽废,此犹存 唐 旧为可喜。’前辈谓妓曰‘酒纠’,盖谓録事也。 相蓝 之东有 録事巷 ,传以为 朱梁 时名妓 崔小红 所居。”
  • 5.开设赌局,坐分其利的人。
  • 宋·王得臣《麈史·博弈》:“世之纠帅蒲博者,谓之公子家,又谓之囊家,亦谓之録事。”
    • 1、为嗔王录事,不寄草堂资。昨属愁春雨,能忘欲漏时。
    • 2、用镜头记录事件的真实,用笔杆写下正义的言语,用报道揭示善恶的底线,用声音喊出生活中的不公,用双脚走出坚定公正的信仰。记者节,愿每位真实记叙者幸福快乐!
    • 3、权亲断诸县仓库及囚系,长丞皆见,岱处法应问,甚称权意,召署录事,出补馀姚长,召募精健,得千馀人。
    • 4、李?的父亲李纲曾经是个不入流的杂任小吏,在他七岁那年在浙东的郯县做县录事,结果那年越州人裘甫浙江起事造反,攻破了郯县,李纲死在了乱兵之中。
    • 5、不过在唐敬宗时,黄州录事参军张绍因为宠幸婢女花子而将妻子卢氏休弃,卢氏不伏,也向鄂岳黄蕲观察使牛僧孺提起告诉。
    • 6、诸曹官旧制,录事参军掌州院庶务,纠诸曹稽违;户曹参军掌户籍赋税、仓库受纳;司法参军掌议法断刑;司理参军掌讼狱勘鞫之事。

    字义分解

    • 拼音
    • 注音ㄌㄨˋ
    • 笔划8
    • 繁体
    • 五笔VIU
    • 五行

    (1)(动)记载;抄写:记~|登~。

    (2)(动)原指为备用而登记;后转指采取或任用:收~|~用。

    (3)(名)用做记载物的名称:目~|语~|同学~|回忆~。

    • 拼音shì
    • 注音ㄕˋ
    • 笔划8
    • 繁体
    • 五笔GKVH
    • 五行

    [ shì ]

    1.  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事情。事件。事业。

    2.  变故:事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事端。

    3.  职业:谋事(指找职业)。

    4.  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事了。

    5.  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事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

    6.  做,治:不事生产。无所事事。

    7.  服侍:事父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