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政
拼音:jǐng zhèng
注音:ㄐ一ㄥˇ ㄓㄥˋ

警政的意思

词语解释:

1.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。 2.清代官署名。原属民政部﹐为民治﹑警政﹑疆里﹑营缮﹑卫生五司之一。职掌巡察禁令﹐分稽行政司法。光绪三十年隶属巡警部﹐为警政﹑警法﹑警保﹑警学﹑警务五司之一。参阅《清史稿.职官志六》。

引证解释:

⒈ 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。

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而石首、监利,光绪末釐出厂地二万餘亩,俱令招垦,以租息济警政小学。”

⒉ 清代官署名。原属民政部,为民治、警政、疆里、营缮、卫生五司之一。职掌巡察禁令,分稽行政司法。 光绪三十年隶属巡警部,为警政、警法、警保、警学、警务五司之一。参阅《清史稿·职官志六》。

国语词典:

警察在法律规范内所执行的相关事务。

如:「政府将在近日内会同警政高层单位召开全国性的治安会报。」

网络解释:

警政

  • 警政是一个汉语词汇,拼音是jǐng zhèng,是指有关警察方面的政务。
  • 字义分解

    • 拼音jǐng
    • 注音ㄐㄧㄥˇ
    • 笔划19
    • 繁体
    • 五笔AQKY
    • 五行

    (1)(动)戒备:~惕|~戒。

    (2)(形)(感觉)敏锐:机~|~觉。

    (3)(动)使人注意(情况严重):~报|~告。

    (4)(名)危险紧急的情况或事情:火~|报~。

    (5)(名)警察的简称:民~|交通~。

    • 拼音zhèng
    • 注音ㄓㄥˋ
    • 笔划9
    • 繁体
    • 五笔GHTY
    • 五行

    1.  治理国家事务:政治。政府。政党。政权。政纲。政策。政令。政绩。政见。政客(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)。政局。政变。参政。议政。

    2.  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:财政。邮政。民政。

    3.  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:家政。

    4.  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