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余
拼音: | píng yú |
注音: | ㄆ一ㄥˊ ㄩˊ |
平余的意思
词语解释:
清代地方政府上缴正项钱粮时另给户部的部分。一般来源于赋税的加派,亦有另立名目加征的。清初各省解缴户部税银,每一千两随解平馀银二十五两,称随平陋规。其后,户部与地方官吏协议共同分肥,解部减一半,馀归地方。乾隆元年,明文规定平馀银分给各部院官吏作为补助费,称"养廉"。乾隆二年,四川省在火耗羡馀外,每银百两提解六钱,名平馀,充各衙门使用。有的地方官吏收税时加重戥子称银,所得溢额银两亦名平馀。
引证解释:
⒈ 清代地方政府上缴正项钱粮时另给户部的部分。一般来源于赋税的加派,亦有另立名目加征的。 清初各省解缴户部税银,每一千两随解平馀银二十五两,称随平陋规。其后,户部与地方官吏协议共同分肥,解部减一半,馀归地方。 乾隆元年,明文规定平馀银分给各部院官吏作为补助费,称“养廉”。 乾隆二年, 四川省在火耗羡馀外,每银百两提解六钱,名平馀,充各衙门使用。有的地方官吏收税时加重戥子称银,所得溢额银两亦名平馀。
引章炳麟《驳康有为论革命书》:“一条鞭法,名为永不加赋,而耗羡、平餘,犹在正供之外。”
网络解释:
平余
字义分解
- 拼音píng
- 注音ㄆㄧㄥˊ
- 笔划5
- 繁体平
- 五笔GUHK
- 五行水
(1)(形)表面没有高低凹凸;不倾斜:~坦|~板|路很~。
(2)(动)使平:~了三亩地。
(3)(动)跟别的东西高度相同;不相上下:~槽|~列|~局。
(4)(形)平均;公平:~分|持~之论。
(5)(形)安定:风~浪静|心~气和。
(6)(动)武力镇压;平定:~叛|~乱。
(7)(动)抑止(怒气):你~~气。
(8)(形)经常的;普通的:~时|~淡。
(9)(名)平声:~仄|~上去入。(Pínɡ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