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辖市
拼音:shěng xiá shì
注音:ㄕㄥˇ ㄒ一ㄚˊ ㄕˋ

省辖市的意思

词语解释:

中国由省、自治区直接管辖的城市。多为地级市。如江苏省的无锡市、湖北省的襄樊市。

国语词典:

由省政府统辖的市。民国八十七年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后,改隶中央政府,在现行地方制度中称为「市」,与「县」同级,为第二级行政区。凡人口数达五十万至一百二十五万之间,且于政治、经济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区,得设立之。目前有基隆市、新竹市、台中市、嘉义市、台南市等五市。

网络解释:

省辖市

  • 省辖市,过去的行政区划称呼,指隶属于省或自治区的“市”。
  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,“省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、县、自治县、市”,大部分“省辖市”为地级市,个别为“县级市”。
  • 字义分解

    • 拼音shěng,xǐng
    • 注音ㄕㄥˇ,ㄒㄧㄥˇ
    • 笔划9
    • 繁体
    • 五笔ITHF
    • 五行

    • 拼音xiá
    • 注音ㄒㄧㄚˊ
    • 笔划14
    • 繁体
    • 五笔LPDK
    • 五行

    (1)(名)安在车轴末端的挡铁;不让车轮脱落。

    (2)(动)管辖;管理:~区|~境|直~市。

    • 拼音shì
    • 注音ㄕˋ
    • 笔划5
    • 繁体
    • 五笔YMHJ
    • 五行

    (1)(名)集中买卖货物的固定场所;市场:米~|夜~。

    (2)(名)买卖货物:~惠。

    (3)(名)城市:~民|都~。

    (4)(名)行政区划单位;分直辖市和市。

    (5)(名)属于市制的(度量衡单位):~尺|~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