亭户
拼音: | tíng hù |
注音: | ㄊ一ㄥˊ ㄏㄨˋ |
亭户的意思
词语解释:
古代盐户之一种。唐干元元年
公元
年
第五琦定盐法,将制盐民户编为特殊户籍,免其杂役,专制官盐。因煮盐地方称亭场,故名。宋代京东﹑河北﹑两浙﹑淮南﹑福建﹑广南海盐产区中,专指向政府领取本金产制正盐
额盐
归公的盐户。亦称'灶户',和制浮盐
额外馀盐
卖给商户的'锅户'有别。元明两代仍称亭户。清代文献间或使用,一般通称'灶户'。
公元
年
第五琦定盐法,将制盐民户编为特殊户籍,免其杂役,专制官盐。因煮盐地方称亭场,故名。宋代京东﹑河北﹑两浙﹑淮南﹑福建﹑广南海盐产区中,专指向政府领取本金产制正盐
额盐
归公的盐户。亦称'灶户',和制浮盐
额外馀盐
卖给商户的'锅户'有别。元明两代仍称亭户。清代文献间或使用,一般通称'灶户'。
引证解释:
⒈ 古代盐户之一种。 唐乾元元年(公元758年) 第五琦定盐法,将制盐民户编为特殊户籍,免其杂役,专制官盐。因煮盐地方称亭场,故名。 宋代京东、河北、两浙、淮南、福建、广南海盐产区中,专指向政府领取本金产制正盐(额盐)归公的盐户。参见参见“灶户”、“锅户”。
引《新唐书·食货志四》:“亭户冒法,私鬻不絶,巡捕之卒,遍于州县。”
《宋史·食货志下四》:“然自皇祐以来,屡下詔书輒及之,命给亭户官本,皆以实钱;其售额外盐者,给粟帛必良;亭户逋岁课久不能输者,悉蠲之。”
宋叶适《宋武翼郎邵君墓志铭》:“煎盐实尅亭户钱,以应诸费。”
网络解释:
亭户
字义分解
- 拼音tíng
- 注音ㄊㄧㄥˊ
- 笔划9
- 繁体亭
- 五笔YPSJ
- 五行火
(1)(名)盖在路旁或花园里供人休息用的建筑物;大多有顶无墙
(2)形状像亭子的小房子:书~|岗~。
(3)适中;均匀:~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