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禄格
拼音: | jì lù gé |
注音: | ㄐ一ˋ ㄌㄨˋ ㄍㄜˊ |
寄禄格的意思
词语解释:
宋代关于寄禄官官衔及其食禄品秩的规定。
引证解释:
⒈ 宋代关于寄禄官官衔及其食禄品秩的规定。 宋元丰三年,杂取唐及宋初旧制,改革官制。用旧时所置的散官为寄禄官,如改使相为开府仪同三司,改吏部尚书为金紫光禄大夫等。从开府仪同三司到将仕郎,定为二十四阶,每一阶的食禄都有规定,作为升降增损的依据。 崇宁二年,又换选人七阶。 大观初,增宜奉、正奉、中奉、直奉等阶。 政和末,又改从政、修职、迪功,共三十七阶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八》、《宋史·职官志九》。参见“寄禄官”。
网络解释:
寄禄格
字义分解
- 拼音jì
- 注音ㄐㄧˋ
- 笔划11
- 繁体寄
- 五笔PDSK
- 五行木
(1)(动)原指托人递送;现在专指通过邮局递送:~信|~钱|~包裹。
(2)(动)付托;寄托:~存|~希望于青年。
(3)(动)依附别人;依附别的地方:~食|~居。
(4)(动)认的(亲属):~父|~母|~儿|~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