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夭
桃夭
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
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
桃之夭夭,有蕡其实。
之子于归,宜其家室。
桃之夭夭,其叶蓁蓁。
之子于归,宜其家人。

桃夭译文

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桃花怒放千万朵,色彩鲜艳红似火。这位姑娘嫁过门,夫妻美满又和顺。

桃之夭夭,有蕡其实。之子于归,宜其家室。桃花怒放千万朵,硕果累累大又多。这位姑娘嫁过门,早生贵子后嗣旺。

桃之夭夭,其叶蓁蓁。之子于归,宜其家人。桃花怒放千万朵,桃叶纷呈真茂盛。这位姑娘嫁过门,齐心协手家和睦。

桃花怒放千万朵,色彩鲜艳红似火。这位姑娘嫁过门,夫妻美满又和顺。 桃花怒放千万朵,硕果累累大又多。这位姑娘嫁过门,早生贵子后嗣旺。 桃花怒放千万朵,桃叶纷呈真茂盛。这位姑娘嫁过门,齐心协手家和睦。

桃夭注解

1
夭夭:花朵怒放,美丽而繁华的样子。
2
灼灼:花朵色彩鲜艳如火,明亮鲜艳的样子。
3
华:同“花”。
4
之子:这位姑娘。
5
于归:姑娘出嫁。于,去,往。
6
宜:和顺、亲善。
7
蕡:草木结实很多的样子。此处指桃实肥厚肥大的样子。有蕡即蕡蕡。
8
蓁:草木繁密的样子,这里形容桃叶茂盛。

桃夭背景

关于此诗的背景,《毛诗序》以为与后妃君王有关。方玉润在《诗经原始》中对这种观点进行了驳斥,认为“此皆迂论难通,不足以发诗意也。”现代学者一般不取《毛诗序》的观点,而认为这是一首祝贺年青姑娘出嫁的诗。也有人提出了新的说法,认为这首诗是先民进行驱鬼祭祀时的唱词,其内容是驱赶鬼神,使之回到归处,并祈求它赐福人间亲人。

桃夭赏析

《桃夭》全诗分为三章。每章都先以桃起兴,继以花、果、叶兼作比喻,极有层次:由花开到结果,再由果落到叶盛;所喻诗意也渐次变化,与桃花的生长相适应,自然浑成,融为一体。

第一章以鲜艳的桃花比喻新娘的年青娇媚。“桃之夭夭”,以丰富缤纷的象征意蕴开篇,扑面而来的娇艳桃花,使诗歌产生一种强烈的色彩感。“灼灼其华”,简直可以说桃花已经明艳到了极致,靓到能刺目的程度了。从比喻本体和喻体的关系上看,这里所写的是鲜嫩的桃花,纷纷绽蕊,而经过打扮的新嫁娘此刻既兴奋又羞涩,两颊飞红,真有人面桃花,两相辉映的韵味。诗中既写景又写人,情景交融,烘托了一股欢乐热烈的气氛。这种场面,即使在今天还能在农村的婚礼上看到。

第二章则是表示对婚后的祝愿。桃花开后,自然结果。诗人说桃树果实累累,桃子结得又肥又大,此乃象征着新娘早生贵子,儿孙满堂。

第三章以桃叶的茂盛祝愿新娘家庭的兴旺发达。以桃树枝头的累累硕果和桃树枝叶的茂密成荫,来象征新嫁娘婚后生活的美满幸福,堪称是最美的比喻,最好的颂辞。

诗人在歌咏桃花之后,更以当时的口语,道出贺辞。第一章云:“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”也就是说这位姑娘要出嫁,和和美美成个家。第二、三章因为押韵关系,改为“家室”和“家人”,其实含义很少区别。古礼男以女为室,女以男为家,男女结合才组成家庭。女子出嫁,是组成家庭的开始。

此篇语言极为优美,又极为精练。不仅巧妙地将“室家”变化为各种倒文和同义词,而且反覆用一“宜”字。一个“宜”字,揭示了新嫁娘与家人和睦相处的美好品德,也写出了她的美好品德给新建的家庭注入新鲜的血液,带来和谐欢乐的气氛。这个“宜”字,掷地有声,简直没有一个字可以代替。

作者简介

佚名
佚名 宋代诗人

佚名是一个汉语词语,拼音是yì míng,亦称无名氏,意思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。  源于古代或民间、不知由谁创作的文学、音乐作品会以佚名为作者名称。在汉语中,常用张三、李四、某君、某某、李桑、某甲、子虚乌有等暂时用作为无名氏的名字。另外,佚名也指不愿透漏姓名的人。

佚名是一个汉语词语,拼音是yì míng,亦称无名氏,意思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。  源于古代或民间、不知由谁创作的文学、音乐作品会以佚名为作者名称。在汉语中,常用张三、李四、某君、某某、李桑、某甲、子虚乌有等暂时用作为无名氏的名字。另外,佚名也指不愿透漏姓名的人。
螽斯羽,诜诜兮。
宜尔子孙,振振兮。
螽斯羽,薨薨兮。
宜尔子孙,绳绳兮。
螽斯羽,揖揖兮。
宜尔子孙,蛰蛰兮。
南有樛木,葛藟累之。
乐只君子,福履绥之。
南有樛木,葛藟荒之。
乐只君子,福履将之。
南有樛木,葛藟萦之。
乐只君子,福履成之。
宰予昼寝,子曰:朽木不可雕也,粪土之墙不可圬也!于予与何诛?
”子曰:始吾于人也,听其言而信其行;今吾于人也,听其言而观其行。
于予与改是。
”——《论语·公冶长第五》
穆王将征犬戎,祭公谋父谏曰:“不可。
先王耀德不观兵。
夫兵,戢而时动,动则威;观则玩,玩则无震。
是故周文公之《颂》曰:‘载戢干戈,载櫜弓矢;我求懿德,肆于时夏。
允王保之。
’先王之于民也,茂正其德,而厚其性;阜其财求,而利其器用;明利害之乡,以文修之,使务利而避害,怀德而畏威,故能保世以滋大。
昔我先世后稷,以服事虞夏。
及夏之衰也,弃稷弗务,我先王不窋,用失其官,而自窜于戎翟之间。
不敢怠业,时序其德,纂修其绪,修其训典;朝夕恪勤,守以惇笃,奉以忠信,奕世戴德,不忝前人。
至于武王,昭前之光明,而加之以慈和,事神保民,莫不欣喜。
商王帝辛,大恶于民,庶民弗忍,欣戴武王,以致戎于商牧。
是先王非务武也,勤恤民隐,而除其害也。
夫先王之制:邦内甸服,邦外侯服,侯、卫宾服,夷、蛮要服,戎、狄荒服。
甸服者祭,侯服者祀,宾服者享,要服者贡,荒服者王。
日祭,月祀,时享,岁贡,终王,先王之训也。
有不祭,则修意;有不祀,则修言;有不享,则修文;有不贡,则修名;有不王,则修德。
序成而有不至,则修刑。
于是乎有刑不祭,伐不祀,征不享,让不贡,告不王。
于是乎有刑罚之辟,有攻伐之兵,有征讨之备,有威让之令,有文告之辞。
布令陈辞,而又不至,则又增修于德,无勤民于远。
是以近无不听,远无不服。
今自大毕、伯士之终也,犬戎氏以其职来王,天子曰:‘予必以不享征之’,且观之兵,其无乃废先王之训,而王几顿乎?
吾闻夫犬戎树惇,能帅旧德,而守终纯固,其有以御我矣。
”王不听,遂征之,得四白狼、四白鹿以归。
自是荒服者不至。
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,王劳之以地,辞,请隧焉。
王弗许,曰: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,规方千里,以为甸服,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,以备百姓兆民之用,以待不庭、不虞之患。
其馀,以均分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使各有宁宇,以顺及天地,无逢其灾害。
先王岂有赖焉?
内官不过九御,外官不过九品,足以供给神祇而已,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,以乱百度?
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,以临长百姓而轻重布之,王何异之有?
”今天降祸灾於周室,余一人仅亦守府,又不佞以勤叔父,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,其叔父实应且憎,以非余一人,余一人岂敢有爱也?
先民有言曰:‘改玉改行。
’叔父若能光裕大德,更姓改物,以创制天下,自显庸也,而缩取备物,以镇抚百姓,余一人其流辟於裔土,何辞之有与?
若犹是姬姓也,尚将列为公侯,以复先王之职,大物其未可改也。
叔父其茂昭明德,物将自至,余何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,以忝天下,其若先王与百姓何?
何政令之为也?
若不然,叔父有地而隧焉,余安能知之?
”文公遂不敢请,受地而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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