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诗赠别·紫案焚香拜敕黄
有诗赠别·紫案焚香拜敕黄
紫案焚香拜敕黄,无因久借盖公堂。
不堪落日离魂断,赖有薰风引梦长。
吹律渐知寒谷暖,卖浆曾值暑天凉。
他年果若成功去,乞取南阳作邓王。

作者简介

陆佃
陆佃 诗人

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
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谁信金陵刺史肠,曾怀珠玉夜光芒。
一尘侍从才虽短,双奉君亲日更长。
得郡免营三釜粟,过都容捧万年觞。
遥知南北相望处,风在檀栾月在棠。
使君年老强搜奇,来傍吟窗拥被池。
明月清风初未觉,白鸥黄鸟旧相知。
水通河汉无多地,凤在梧桐第几枝。
好是与民同此乐,丰穰仍值太平时。
东君著力信神奇,桃李中间水满池。
定是祇教淮甸有,若为长得泰州知。
行藏正倚楼千尺,勋业初横草一枝。
投老尚堪驱使在,问春何似少年时。
附庸新又进于馀,欲共南邻斗有无。
横列溪山埋积雪,卧开桃李映新凫。
拟舂玉臼丹千杵,更种金锤麦一株。
从此有人殽亦有,不烦公帑与官奴。
皇家宝历万年馀,礼貌群臣自古无。
龙马已陪阿阁凤,鼎湖犹想裕陵凫。
刘郎莫恨桃千树,匠伯应怜栎一株。
犹喜后来门户在,小儿能赋昆崙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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