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桧造句

  • 101、秦桧用人,尽用赃官墨吏,要是有赃污不法被举讼的,“桧复力保之”。
  • 102、岳飞虽然被秦桧害死了,但他的美名万古流芳!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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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拼音:

秦桧qín guì

词语解释:

词语解释

⒈  南宋投降派大臣。字会之,江宁(今江苏南京)人。进士出身。1127年被俘到北方,成为金太宗弟挞懒的亲信。后随金军至楚州(今江苏淮安),被放回南方。他深得高宗宠信,任宰相,前后执政十九年。主张投降,收韩世忠、岳飞、张俊三大将兵权,以“莫须有”罪名杀害岳飞父子。主持订立“绍兴和议”,向金称臣纳贡,放弃抗金斗争。为后人所唾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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