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司
拼音: | liú sī |
注音: | ㄌ一ㄡˊ ㄙ |
留司的意思
词语解释:
唐人称分司东都洛阳者为留司。宋因之。
引证解释:
⒈ 唐人称分司东都洛阳者为留司。 宋因之。
引唐高适《同河南李少尹夜饮遂作春酒歌》:“前年持节将楚兵,去年留司在东京,今年復拜二千石,盛夏五月西南行。”
刘开扬笺注:“唐人谓分司东都者为留司。”
唐韩愈《唐故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》:“﹝孝权﹞迁留司虞部员外郎。”
方崧卿注:“谓分司东都也。”
宋王禹偁《太师中书令魏国公册赠尚书令挽歌》之八:“曾拜四章辞相府,又陈三表罢留司。”
网络解释:
留司
字义分解
- 拼音liú
- 注音ㄌㄧㄡˊ
- 笔划10
- 繁体留
- 五笔QYVL
- 五行火
(1)(动)停止在某一个处所或地位不动
(2)(动)留学:~洋|~英。
(3)(动)使留;不使离去:挽~|拘~|~客人吃饭。
(4)(动)注意力放在某方面:~心|~神。
(5)(动)保留:自~地|~底稿|~胡子。
(6)(动)(把别人送来的东西)收下:礼物先~下来。
(7)(动)遗留:旅客~言簿|他把书~在我这里了。
(8)(Liú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