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祇户
拼音:sēng qí hù
注音:ㄙㄥ ㄑ一ˊ ㄏㄨˋ

僧祇户的意思

词语解释:

北魏僧官管辖的民户。僧祇户除向僧官输粟外,不向官府供输赋役。

引证解释:

⒈ 北魏僧官管辖的民户。僧祇户除向僧官输粟外,不向官府供输赋役。 北周武帝消灭寺院,这些人户改为一般编户。 《魏书·释老志》:“曇曜奏:平齐户及诸民,有能岁输穀六十斛入僧曹者,即为‘僧祇户’,粟为‘僧祇粟’,至于俭岁,賑给饥民。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‘佛图户’,以供诸寺扫洒,岁兼营田输粟。

高宗并许之,於是僧祇户、粟及寺户,徧于州镇矣。”

网络解释:

僧祇户

  • 北朝时,由专理寺院的僧官机构僧曹所管理的人户。当时佛教兴盛。百姓逃避赋役,有的削发为僧尼,有的投靠寺院为依附农民。北魏皇兴三年 (469)至承明元年(476)间,沙门统(即朝廷所设的僧官)昙曜建议,平齐户(467年北魏南侵宋青州,俘获的人民中有一部分所谓"民望"即地主被安置在平城,并在附近设立一个平齐郡,这些人就称为"平齐户")、凉州军户(亦为北魏平定凉州后被迫迁移到代京一带的人户)和民户。有能年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,粟称"僧祇粟",户为"僧祇户"。昙曜奏议获准,州镇僧曹普遍拥有僧祇户和僧祇粟。
  • 字义分解

    • 拼音sēng
    • 注音ㄙㄥ
    • 笔划14
    • 繁体
    • 五笔WULJ
    • 五行

    (名)出家修行的男性佛教徒;和尚:~人|~衣。

    • 拼音zhǐ,qí
    • 注音ㄓˇ,ㄑㄧˊ
    • 笔划8
    • 繁体
    • 五笔PYQA

    1. 地神。說文解字:“祇,地祇,提出萬物者也。”如:“神祇”。

    2. 安心。《詩經•小雅•何人斯》:“壹者之來,俾我祇也。”鄭玄•箋:“一者之來見我,我則知之,是使我心安也。”

    3. 大。《易經•繫辭下》:“不遠復,無祇悔。”

    zhǐ

    1. 正、恰、只。《詩經•小雅•何人斯》:“胡逝我梁,祇攪我心。”三國•魏•曹丕《煌煌京洛行》:“多言寡誠,祇令事敗。”

    • 拼音
    • 注音ㄏㄨˋ
    • 笔划4
    • 繁体
    • 五笔YNE
    • 五行

    (1)(名)门(基本义):门~。

    (2)(名)人家:住~|庄~|~主|~籍|千家万~。

    (3)(名)门第:门当~对。

    (4)(名)户头;有财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:账~|用~|开~。

    (5)(名)(Hù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