鲍永·礼经条七出
鲍永·礼经条七出
礼经条七出,叱狗不言焉。
一旦鲍妻去,那知在母前。

作者简介

林同
林同 宋代诗人

(?—1276)宋福州福清人,字子真,号空斋处士。林公遇子。深于诗。以世泽授官,弃不仕。元兵至福州,福建招抚使刘仝子即其家置忠义局,招募义兵。元兵至城下,仝子遁,同啮指血书壁,誓守忠义,寻被执,不屈而死。有《孝诗》。

(?—1276)宋福州福清人,字子真,号空斋处士。林公遇子。深于诗。以世泽授官,弃不仕。元兵至福州,福建招抚使刘仝子即其家置忠义局,招募义兵。元兵至城下,仝子遁,同啮指血书壁,誓守忠义,寻被执,不屈而死。有《孝诗》。
无食又无衣,逐儿安所之。
不辞履霜苦,犹谓罪当笞。
怀哉送舅氏,曰至渭之阳。
念母如存意,悠悠寄二章。
非止不得养,如忧父母何。
忍能不我念,使我独贤劳。
我母亦君母,吾翁即君翁。
分羹何太忍,请质可堪从。
酷矣杖流备,奇哉鱼跃冰。
能令母心司,不异已亲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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