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慰司
拼音:xuān wèi sī
注音:ㄒㄨㄢ ㄨㄟˋ ㄙ

宣慰司的意思

词语解释:

元置宣慰使司,管理军民事务,分道掌管郡县,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。明清时不设于内地,而独存于土司。参阅《文献通考》卷六十﹑瞿蜕园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
引证解释:

⒈ 元置宣慰使司,管理军民事务,分道掌管郡县,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。 明清时不设于内地,而独存于土司。参阅《文献通考》卷六十、 瞿蜕园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
网络解释:

宣慰司

  • 宣慰司是介于省与州之间的一种偏重于军事的监司机构,一般掌管军民之事。是地方机构。宣慰司长官官称"宣慰使",是负有承上启下的一个地方区划的军政最高长官。
  • 宣慰司这一机构最早见于金朝,元朝时在全国范围内普遍设立。到明清时则只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立,宣慰司数量比前朝要少。
  • 字义分解

    • 拼音xuān
    • 注音ㄒㄩㄢ
    • 笔划9
    • 繁体
    • 五笔PGJG
    • 五行

    (1)(动)公开说出来;传播、散布出去:~德|~读|~传。

    (2)(动)疏导:~泄。

    (3)(动)宣召。

    (4)(名)指安徽宣城。

    (5)(名)指宣纸。

    (6)姓。

    • 拼音wèi
    • 注音ㄨㄟˋ
    • 笔划15
    • 繁体
    • 五笔NFIN
    • 五行

    (1)(动)使人心情安适:安~。

    (2)(动)心安:欣~。

    • 拼音
    • 注音
    • 笔划5
    • 繁体
    • 五笔NGKD
    • 五行

    (1)主管。

    (2)(动)主持、操作。

    (3)(名)一级机关内一部门。

    (4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