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公之过·过血乖离惨极刑
周公之过·过血乖离惨极刑
过血乖离惨极刑,人情天理岂其真。
天心处置非无意,故把瑕疵累圣人。

作者简介

陈普
陈普 宋代诗人

陈普(公元一二四四年至一三一五年)生于宋理宗淳祐四年,卒于元仁宗延祐二年,年七十二岁。居石堂山。入元,隐居教授,从学者数百人。三辟为本省教授,不起。当聘主云庄书院。晚居莆中,造就益众。普著述有石堂遗稿四卷,《四库总目》行于世。

陈普(公元一二四四年至一三一五年)生于宋理宗淳祐四年,卒于元仁宗延祐二年,年七十二岁。居石堂山。入元,隐居教授,从学者数百人。三辟为本省教授,不起。当聘主云庄书院。晚居莆中,造就益众。普著述有石堂遗稿四卷,《四库总目》行于世。
勿助勿忘随所事,潜心积虑孰加功。
待须默识心融后,左右逢原触处通。
天位待贤良有以,理天之物治天民。
近来职掌归西邸,不是朋亲即富人。
贤圣虽亡心不死,诗书所在即其人。
大人取友无今古,天地中间一性真。
治国兼耕岂理欤,阴谋乱政肆崎岖。
仲尼若使为司寇,许子难逃两观诛。
修身尽道素无愆,变故之来出自天。
比死则刳申子死,亦皆义理所当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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